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纤维制品的监管工作,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消费者权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国质检法〔2016〕499号)、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质监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新质监法〔2016〕8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博州质量技术监督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创新产品质量监管方式,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博州质监局近期对博乐市服装销售领域的纤维制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共计抽查了博乐市204家企业销售的223批次产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47.53%。具体情况如下:
儿童服装抽检77个批次,6项指标全部合格49批次,合格率达64.9%。经检验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质量标识、pH值含量、甲醛含量、纤维含量、色牢度、异味。
服装116个批次,6项指标全部合格的57个批次,合格率达49.1 %。经检验发现的主要不合格项目为:产品质量标识、pH值、纤维含量、色牢度检验。
安保作训服抽检30个批次,分为4大类,即春秋作训服、夏长作训服、警用T恤衫、冬季。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标准,检验的项目为服装的产品标识、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异味五项指标。经检验发现的产品标识全部不合格,甲醛含量超标的有2个批次。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博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博州纤维检验所迅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并要求结合实际,将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与质量提升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博州纤维制品质量水平提升。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