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励暂行办法》和《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的通知》(新经信科装〔2014〕142号)要求,经过地区推荐、行业初审、项目核查和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了2014年度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名单和企业技术创新突出贡献名单(后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即2014年10月15日10月21日。凡对公示内容有的,可向自治区经信委科技与装备处反映。
受理时间:每天10:00―14:00,15:30―19:30
联系人:张慧
电话:(0991)4542277
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及开发有功人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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