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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许可生产大米口袋 成都新津一企业被罚154万元

类别:产品信息 日期:2021-5-5 21:05:16 人气: 来源:

  佳山三花买大米,我们都在关心大米的品质,但直接接触大米的塑料袋包装安全卫生与否,你关注过吗?在“春雷行动2021”期间,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就对一个未取得许可生产大米口袋的企业开出了15.4万元的罚单。

  “春雷行动2021”期间,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对大米产品从生产端到销售端,以及大米塑料包装袋行业展开全产业链条监督检查,通过质量抽检、现场检查等形式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一家专门生产制造大米塑料包装袋的成都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资质情况下,向成都、眉山的2个家大米生产企业供应大米塑料包装袋,随即对该公司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依法涉案大米塑料包装袋21700张。

  经查实,大米塑料包装袋属于直接接触食品的相关产品,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有关,企业生产大米塑料包装袋须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生产活动。

  虽然该企业所采购的生产原材料来源可溯且质量合格,但其未取得许可而组织生产的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日前,新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4.9万元,并违法所得0.5万元及涉案产品21700张大米塑料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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